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603538:美诺华关于收购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第一次股权交割进展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7-042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第一次股权交割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7-042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第一次股权交割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诺华”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药业”)股东胡余庆、应友明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燎原药业共938.1240万股股份,占燎原药业33.3738%股权。本次交易价格参考燎原药业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36,100万元。交易各方经协商确认,本次交易的价格为12.81元/股,其中应友明所持燎原药业624.7240万股股份的交易价格为8,002.7144万元。胡余庆所持燎原药业313.40万股股份的交易价格为4,014.65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9月28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二、支付方式及标的股份交割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第一次股份转让:美诺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议案后30个工作日

内,应友明、胡余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首次股份交割,应友明应转让所持目标公司股份的25%,即156.1810万股,胡余庆一次性转让其持有

股份313.4000万股,第一次股份交割合计469.581万股。

    第二次股份转让:自应友明辞去目标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满6个月

之日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第二次股份交割的最早时间开始起45个工作日

内,转让双方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的质押股份的解除事宜。

在解除质押登记且解除限售后30个工作日内双方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完成第二次股份交割,应友明应向美诺华转让所持目标公司股份468.5430万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三、第一次股权交割进展情况

    燎原药业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5%(即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披露。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三十条规定: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根据上述规则约定,第一次469.581万股股份交割共需要分四期完成。    2017年10月12日,公司和应友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第一次第一期99万股股份交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268.19万元。本次股份交割完成后,燎原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燎原药业股权结构(首次股份交割后)

编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号

 1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09.9628           32.3719%

 2                屠雄飞                       595.4360           21.1826%

 3                应友明                       525.7240           18.7026%

 4                胡余庆                         313.40            11.1492%

 5                 屠瑛                         173.2640            6.1639%

 6                屠锡淙                       173.1760            6.1607%

 7    台州市华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20.0000            4.2690%

               (有限合伙)

                 合计                          2,810.9628            100%

四、其他相关后续事项进展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相关法律法规,在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并披露后2个交易日,将再次进行股权交割,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0月13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