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45:金浦钛业关注函
来源:金浦钛业
摘要:关于对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35号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10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称, 你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的自然人股东郭金
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35号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10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称,
你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的自然人股东郭金东、郭金林于2012年10月9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成为你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现《一致行动人协议》已经到期,郭金东已明确到期不再续签。据此,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郭金东。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答复以下问题:
1.请结合郭金东、郭金林对金浦集团的持股情况、二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以及二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等事实,说明先前你公司认定二人系你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及依据。请你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你公司说明本次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后,郭金东是否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全面要约义务。请你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于10月18日前向我部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同时,提醒
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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