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丽盛: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普丽盛
摘要: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17-044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44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上午9:30-11:
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10月9日15:00至 2017年10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字路699号(苏
州普丽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主持人:姜卫东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9,703,2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9.70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9,703,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9.70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725,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72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725,6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72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姜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0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2 选举舒石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0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3 选举姜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0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4选举宋安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0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钱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0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 选举靳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0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 选举蒋怡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0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刘景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0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2 选举沈峰先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0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签署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0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5,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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