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华力创通
摘要: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17-083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83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30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高小离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已在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高小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高小离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已在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
成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提名,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高小离 熊运鸿、王伟、路骏、张海鹰
提名委员会 张海鹰 高小离、卢侠巍
审计委员会 卢侠巍 王琦、徐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徐彬 王琦、张海鹰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王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宗利先生、付正军先生、黄玉彬先生、刘解华先生、吴梦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梦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吴梦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小离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高小离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0月 10日
附件:简历
1、高小离,男,50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一直在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高小离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8,866,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8.89%,与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琦,男,52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王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3,498,6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3%,与高小离先生、熊运鸿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熊运鸿,男,51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
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熊运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000,0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46%,与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伟,男,40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卫星导航事业部技术经理、公司监事、销售业务部销售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宗利,男,50岁,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
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李宗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28,6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路骏,男,44岁,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企业发展部经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首席工程师,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路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37,2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海鹰,男,46岁,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现代牧业(集
团)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最近四年来一直在通辽牧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张海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卢侠巍,女,58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
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担任研究员。2015年5月15日至今,在北京华力创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卢侠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徐彬,男,44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2015年5月15日至今,在北京华力创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徐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吴梦冰,女,44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一直
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吴梦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付正军,男,50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
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产品市场部经理、运行管理部经理、监事、行政人事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付正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黄玉彬,男,54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经在航天704
所长征宇通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4月至今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黄玉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刘解华,男,41 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一直
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信号处理事业部技术部经理、常务副总监,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解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0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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