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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7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

10月9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海鹰先生(本公司董事长)的《股份减

持预告知函》,因李海鹰先生对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金及预期收益进行差额补足的资金需求,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5,066,25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4%)。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李海鹰先生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李海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55,025,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6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56,4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情况

    1、减持原因:对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金及预期收益进行差额补足、偿还前述补足事宜的融资款项;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之后实施的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5,06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3,766,564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

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7,533,128股。

    因李海鹰先生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其减持股份数量同时遵守董监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时间区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减持。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发前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2009年9月29日-2012年10

月8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代购该

部分股份。(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所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不得超过50%。(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2、减持承诺

    2013年,李海鹰先生承诺“在一年内(2013年12月4日-2014年12月5

日)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减持,并将及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业务。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该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015年11月17日,李海鹰先生承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认购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2017年7月12日公司已公告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目前该承诺已履行终止)

    2016年1月11日,李海鹰先生承诺“在2016年1月11日-2016年7月11

日期间,本人不减持持有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人若违反前述承诺,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所得将全部上缴上市公司”。(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016年6月21日,李海鹰先生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辉煌科技股票,亦不会做出减持辉煌科技股票的计划或安排”。2017年7月12日公司

已公告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目前该承诺已履行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李海鹰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其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相关股份锁定承诺。

    三、相关风险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海鹰先生将根据其补足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金及预期收益差额、偿还前述补足事宜融资款项的进度,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本次减持的具体时间。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股权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海鹰先生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比例为14.61%,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李海鹰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比例将进一步降低,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海鹰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李海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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