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关于董事辞任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来源:东方网力
摘要: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7-149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
证券代码: 简称: 公告编号:2017-149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10月7
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高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军先生鉴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军先生辞去副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高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高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168,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高军先生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高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公司副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高军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晟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张晟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3,9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