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好利来:更正公告  

摘要:好利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6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6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于2017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因公司工作人员工作疏漏,上述两个公告中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1、原《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作如下更正:

    更正前: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更正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原《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作如下更正:

    更正前:同意聘任马志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马志荣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好利来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传真:86-592-5760888

    电子信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更正后:同意聘任马志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马志容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传真:86-592-5760888

    电子信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

   好利来

    附件:

                             马志容女士简历

    马志容:中国国籍,女,1977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西安外事学院国际商务专业。曾任兰孚瑞升(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助理讲师;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经理;北京大众明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志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马志容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