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来源:鸿利光电
摘要: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7-10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7-10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0月
9 日收到石超先生书面辞职申请,石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石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石超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该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石超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石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9%。石超先生原定任期为2016年2月25日至2019年2月25日,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石超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权益,将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石超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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