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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宇: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更新后)  

摘要: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金宇 公告编号:2017-76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ST金宇               公告编号:2017-76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ST 金宇,代码:000803)自 2017年 8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7年 8月 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是拟进行重大资产购买,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及协商,该事项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因本次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相关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商讨和论证中,公司预计无法按原计划于2017年9月4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7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7年9月9日、9月16日、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10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

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董事会,

并审议通过了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因此,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本次拟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临电气”)控股权,主要从事预装式智能变电站与集成光伏逆变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

    智临电气的控股股东为张鑫淼,实际控制人为张鑫淼、张国新父子,上述单位及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智临电气控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已就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签署合作框架备忘录,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有关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尚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

    4、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目前,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相关资产的法律、业务和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除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还需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10月4日前披露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

书),由于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因此,为保障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程,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预计复牌时间及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10月2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是否继续停牌事项。如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或延期复牌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0月30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交易,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本次交易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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