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关于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进入公示期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铁汉生态
摘要: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7-149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 进入公示期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149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
进入公示期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由于目前该项目处于公示期阶段,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仍有未能中标该项目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或“本公司”、“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资管”)组成投标的联合体,近期参与了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公开投标。该项目采购人为托克逊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2017年9月30日下午发布的信息,公司与铁汉资管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已经列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程的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
2、项目编号:ZTJS-XJ-17-106
3、项目预算:
(1)项目静态投资回报率,不高于7.48%,由社会资本在投标文件中
明确所有投资额的静态投资回报率,投资人回报率超过限额的作废标处理。
(2)运维费报价原则:本项目运维费不得超过2151.00万元/年。
4、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初步估算的项目总投资为171,701万元(最
终金额以竣工审计的金额为准)。
5、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伊拉湖镇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阿乐惠镇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库米什镇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博斯坦乡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夏乡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草湖至郭勒布依乡绿化项目组成,工程内容包含供水、供热、广场、绿化、亮化、人行道、路面硬化、环卫等。
6、合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
7、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方式和期限:
(1)政府授权托克逊县九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城投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托克逊县政府授权县国资委与项目公司签订《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授予项目特许经营权。
(2)通过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并取得合理收益和财政补贴的权利。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到本项目运营期满之日止。其中,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4年。项目建设期根据设计文件初排工期及政府方要求时间确定。运营期指本项目建设期结束后第一个自然日起至14年。如果本项目建设期延长或超出2年,出现该情形的,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延长至项目运营期结束之日止。
二、工程采购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采购人为托克逊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托克逊县国资委成立于2010年6月,属于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等事务。近年来,托克逊县国资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工作主线,以“盘活资产”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内练国资精兵,外塑优良形象,强化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国资业务水平,坚持“盘活资产促经济、保值增值谋发展”的十四字方针,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促进托克逊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做出更大的贡献。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招标人未发生类似业务。
3、招标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初步估算的项目总投资为 171,701 万元(最终金额以竣工审计
的金额为准),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45.73 亿元的37.55%。
本项目建设期为 2年 (计划工期如有调整以合同日期为准),如中标该项
目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投标联合体及合作方情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投标。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招标及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各方承诺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及其附件、磋商文件等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铁汉生态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工作;
②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工作。
联合体合作方介绍:
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秦英;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 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 投资;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风险提示
由于目前该项目处于公示期阶段,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仍有未能中标该工程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2017年9月30日下午发布的信息,公司与铁汉资管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已经列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目前正处于公示期阶段,公示期结束后,如公司与铁汉资管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最终成为该工程的中标单位,公司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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