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爱康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13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17年9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刘丹萍、丁韶华、何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出售
青海蓓翔电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 79.99%股权出售给无锡产业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聚丰”),将其持有的青海蓓翔的剩余 0.01%股权转让给魏高远,合计交易金额约为32,273万元,本次出售青海蓓翔电站将产生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1,670万元。同时,青海蓓翔另一股东熊元福先生将其持有的青海蓓翔20%的股权将出售给无锡聚丰。本次交易完成后,青海蓓翔将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审批权限为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出售青海蓓翔电站暨推进优化存量电站资产配置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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