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52:维科精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来源:维科精华
摘要: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7-070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70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审议,同意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电池”)提供合计为人民币50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17年9月29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
●本项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含宁
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继续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含贷
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鉴于近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为适应公司的上述重大变动,及公司的发展运作,同时基于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2017年度由公司另向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7692万元,公司持有100%股份,注册地
址:宁波保税区西区0212地块2号标准厂房,法人代表:陈良琴,公司主要业
务: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等。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 98270.38万元,负债总额71310.3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5589.47万元,净资产
26960.06万元,营业收入131437.78万元,净利润3231.36万元。截止2017年
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05243.73万元,负债总额76624.97万元,其中银行
贷款总额16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904.12万元,净资产28618.75万元,营
业收入50737.99万元,净利润1589.0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梅志成、冷军、杨雪梅同意公司根据维科电池的实际运作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为维科电池提供合计总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7年9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18750万元,其中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215.73%和5.45%。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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