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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比德:权益变动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831991 证券简称:莱比德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莱比德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证券代码:831991         证券简称:莱比德          主办券商:

              北京莱比德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北京莱比德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莱比德

股票代码: 831991

信息披露义务人1:    黄志雨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湖南省安化县龙塘乡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9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朱道水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合群二马路8号大院17

                           号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变动日期:2017年9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莱比德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3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黄志雨、朱道水

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莱比德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莱比德

                           北京莱比德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2017年9月28日黄志雨先生通过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方式减持北京莱比德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5,000股,黄志雨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8.42%变为

                           52.10%的权益变动行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黄志雨,男,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中级程序员。2005年5月至2010年3月在深圳恒朋科技开

 发有限公司担任运营部经理职务,2010年4月至2016年4月在鸿

 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彩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年5月至今是海南春暖花开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董事,深圳大象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监事。2016年10

 月至今在莱比德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朱道水,男,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1990年,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1990年至今在广州执信

 宾馆工作。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在莱比德任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志雨、朱道水于2016年9月签署《一致行动

 人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两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志雨、朱道水

股份名称                                莱比德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7,293,450

占公司总股比例                       52.1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5,150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798,300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

                                            2017年9月28日

期

权益变动方式                          协议转让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黄志雨先生减持其所持有莱比德流通股885,000

股,占莱比德总股本的6.32%,系根据股东个人意愿自愿减持,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莱比德股票于2015年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2017年9月28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

司8,17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80,1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98,3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9月28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8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7,293,4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2.1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5,150 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6,798,300股。

     截止2017年9月28日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志雨持有公司5,

5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

380,1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40,450股。

     黄志雨于2017年9月28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8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

     本次权益变动后,黄志雨持有公司4,6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3.1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5,1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140,45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黄志雨先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莱比德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7年9月29日

                                        北京莱比德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中

                       北京莱比德模具科                     关村科技园通州

公众公司名称                                  公众公司所在地  园光机电一体化

                       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基地科创东

                                                                   五街 2号

股票简称              莱比德                 股票代码         831991

                                                                   湖南省安化县龙

                       黄志雨                 信息披露义务人  塘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朱道水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东

                                                                   山区合群二马路

                                                                   8号大院17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178,450股,持股比例:58.42%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885,000股           变动比例:6.32%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7,293,45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2.10%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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