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运达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14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14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6%;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0月10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84,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3号文)的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万股,并于2015年4月23日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2,000,000股。
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7日。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12,000,000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24,000,000股。
2017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及其摘要
的议案》。2017年3月3日,公司完成向首批激励对象10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401万股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3月7日。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24,000,000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28,010,000
股。
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8,01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7日。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28,010,000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456,02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56,02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54,266,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龚南平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如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持股意向相关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运达科技股票的,将确保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运达科技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运达科技如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个月。
承诺不因本人在运达科技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6%;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共计1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持限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
序号 股东姓名 售股份 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 备注
总数 (股) 量(股)
(股)
股东龚南平曾任公司董事职务。2015
年9月30日,龚南平向公司董事会提
1 龚南平 613,700 613,700 613,700 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龚南平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
报离职,根据其承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所持限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
序号 股东姓名 售股份 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 备注
总数 (股) 量(股)
(股)
的公司股份。离职后,其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为:2015
年9月30日至2017年3月31日。
合计 613,700 613,700 613,7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运达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运达科技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