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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桑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111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111

           启迪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于2017年9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62,618.28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7,544,409股,发行价格为2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8,904.14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5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314.14万元。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27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2-00060号”《验资报告》。

     为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预案至2017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金额为人民币188,943.50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62,618.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   自筹资金已投    拟置换金

                   具体内容     投资总额

    项目                                   诺投资金额      入金额          额

环卫一体化平-                591,731.9   95,330.10       66,970.60   45,043.73

台及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

湖北合加环卫   环卫车改扩建

                                 49,000.01      49,000            0.00        0.00

车改扩建及环   项目

境技术研发中   环境技术研发

心建设项目                      49,996.77      49,000            0.00        0.00

                中心建设项目

                兰陵垃圾发电

                                    36,886      20,000       15,365.31   15,365.31

                项目

垃圾焚烧发电   鸡西垃圾发电

                                 48,968.59      22,000       22,486.25   22,000.00

项目           项目

                辛集垃圾发电

                                    31,756      20,000        8,103.32    8,103.32

                项目

                淮南餐厨项目       12,000       5,000        4,051.23    4,051.23

                淮北餐厨项目       13,000       9,000        6,054.69    6,054.69

餐厨垃圾处理

                咸阳餐厨项目       10,952       7,000        7,045.82    7,000.00

项目

                衡阳餐厨项目       12,200       6,000        2,768.06        0.00

                芜湖餐厨项目    11,617.64       5,000        6,098.22    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  117,984.04               -           -

偿还公司部分

                -                        -      50,000       50,000.00   50,000.00

有息债务

合计           -                        -  455,314.14      188,943.50 162,618.2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2-00527号),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618.28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如下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已投入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以及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相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62,618.2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支出。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62,618.2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7年7月26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2,618.28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启迪桑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618.2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 2-00527号)》;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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