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恒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科华恒盛
摘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股票代码:002335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婉玲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16号801室 通讯地址:厦门市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婉玲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16号801室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16号801室
权益变动类型: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17年9月27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华恒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1
目录......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书......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婉玲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陈成辉
科华恒盛、上市公司、公司 指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万、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科华恒盛因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增加公司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黄婉玲。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504********。
5、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6、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姓名:陈成辉。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500********。
5、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6、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陈成辉为科华恒盛董事长兼总裁,与黄婉玲为侄婶关系,并属于一致行动人,是科华恒盛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因科华恒盛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增加了公司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5.04%被动稀释至4.90%,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陈成辉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7.08%被动稀释至16.6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华恒盛股份13,652,000股,占科
华恒盛总股本的比例为4.90%,不再为持有科华恒盛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调整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调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婉玲持有科华恒盛13,652,000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4%。
科华恒盛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共计7,37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科华恒盛总股本为278,503,6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3,6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持有科华恒盛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详细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额(股) 占总股本比例① 持股数额(股) 占总股本比例②
(%) (%)
黄婉玲 13,652,000 5.04 13,652,000 4.90
注:占总股本比例①指总股本为271,133,600股;
占总股本比例②指总股本为278,503,6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华恒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权利被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或
卖出科华恒盛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电话:0592-5163990
传真:0592-5162166
联系人:林韬、赖紫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婉玲
2017年9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厦门科华恒盛股 上市公司所 福建省厦门市
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科华恒盛 股票代码 0023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黄婉玲 信息披露义 厦门
务人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有无一致行有√
减少√ 动人 无□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是□ 信息披露义是√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务人是否为否□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备注:科华恒盛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婉玲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3,652,000股
持股比例:5.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婉玲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3,652,000股
持股比例: 4.9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是√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是□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否存在未清偿其 不适用□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需取得批准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婉玲
2017年9月27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