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人人乐
摘要: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7-05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
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7-05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明”)《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浩明持有公司股份192,890,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2%。因财务安排需要,浩明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浩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浩明持有公司股份192,890,09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8.22%,其中33,020,000股为质押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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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原因:浩明的财务安排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通过自身或受其控制的除人人乐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联营企业等),在中国境内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等方式经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人人乐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或将来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承诺期限自2009年3月21日起长期有效。
2、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3、后续追加的股份锁定承诺: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承诺的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期十二个月至2014年1月13日;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止本报告日,浩明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浩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系浩明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浩明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5、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减持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浩明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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