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兴业科技
摘要: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和副董事长兼总裁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和副董事长兼总裁蔡建设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汤金木 戴仲川
李玉中
日期: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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