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鑫:独立董事关于三鑫科技为三鑫光伏向中小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来源:中航三鑫
摘要:中航三鑫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三鑫科技为三鑫光伏向中小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三鑫科技为三鑫光伏向中小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和查询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议三鑫科技为三鑫光伏向中小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担保是企业正常经营、日常融资需要产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补充审议后,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此项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王成义、陈日华、高刚
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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