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型材: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海螺型材
摘要:证券代码: 000619 证券简称: 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7-48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7-48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
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115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万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
人,代表股份 135,227,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6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3人,共代表
5 位股东,代表股份 135,227,2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631%;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人,代表股份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下
同)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人,共代表4位股东,代表股份17,784,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2%。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3位股东,代
表股份17,784,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汪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135,227,207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84,514股,占出席会议及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股,
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振华、侯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及公告;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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