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94:大名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来源:大名城
摘要:上海 大名城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资料 2017年9月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17年9月14日下午14点30分 会议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17年9月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17年9月14日下午14点30分
会议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宣读现场会议的会议议程和注意事项
(二)介绍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监、高情况
(三)宣读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情况
(四)审议议案
1、《修订
第八条的议案》。
(五)股东提问及公司解答问题
(六)逐项表决议案
(七)清点、统计表决票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律师就现场会议召开程序、现场表决程序等进行见证五、现场会议注意事项
(一)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表决票空缺、毁损视为无效表决票。
(二)现场会议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公司监事组成监票人员,进行表决票进行清点、统计等监票工作。
(三)股东提问环节,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提问或咨询的,应填写提问卡提交大会会务组,由大会会务组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本次会议由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进行见证。
(五)与会人员应维护大会秩序,手机应处于静音或关闭。
议案一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相关规定,
拟对《公司章程》第八条进行修订,请股东予以审议。
《公司章程》第八条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订后: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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