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豫能控股
摘要:河南 豫能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 证监会 发布的《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月5日下发《关于核准河
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号文),核准本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发行 221,068,474股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808,5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7年2月,公司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4,243,397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0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90,463,592.1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6,000,000.00元、印花税2,246,025.00元、信息披露费550,000.00元、股份登记费295,311.87元、验资费1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272,255.23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3月7日出具瑞华验字[2017]4108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2016年第2次和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华能沁北12%股权收购款656,463,642.66元,支付发行相关审计费 2,955,000.00元、银行手续费215.00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325,753.57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179,151.1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严格按承诺的投资项目使用,实际使用
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2016年第2次和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华能沁北12%股权收购款656,463,642.66元,支付发行相关审计费 2,955,000.00元、银行手续费215.00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325,753.57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179,151.14元。
2、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17.9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046.3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860.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860.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本年 是否达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承诺投资调整后投本年度投累计投入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度实 到预计性是否发
目(含部 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金额(2) (%)(3) 态日期 现的 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支付华能沁北12%股权的现金对价否 65,646.36 65,646.36 65,646.36 65,646.36 100.00 2017年4月 是 否
2、交易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 否 3,400.00 3,400.00 2,214.63 2,214.63 65.14 不适用 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9,046.36 69,046.36 67,860.99 67,860.99 98.28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69,046.36 69,046.36 67,860.99 67,860.99 98.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上半年,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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