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安控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 300370 证券简称: 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7�\206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2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7�\206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24日,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
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通知规定:与企业
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
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号)执行。
4、审批程序: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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