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升达林业
摘要:证券代码: 002259 证券简称: 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7-04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7-04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方峻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李艳秋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方峻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李艳秋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方峻先生和李艳秋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方峻先生和李艳秋女士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三会运行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方峻先生和李艳秋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致以诚挚的感谢!
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龙何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时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易津禾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龙何平先生履行职责,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龙何平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一、龙何平先生个人简历
龙何平,男,1988年1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四川理工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3年进入本公司工作,2014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任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负责人。龙何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龙何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龙何平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26楼
2、邮政编码:610016
3、联系电话:028-86783590
4、传真号码:028-86755286
5、办公邮箱:longheping988@163.com
二、易津禾女士简历:
易津禾,女,1986年9月生,中国国籍,英国赫尔大学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于2016年8月进入本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2012年11月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4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易津禾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管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易津禾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易津禾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26楼
2、邮政编码:610016
3、联系电话:028-86783590
4、传真号码:028-86755286
5、办公邮箱:yjhsdg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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