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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6:中天能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 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45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45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455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323,229股,发行价格为9.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67.1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3,191,442.8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6,808,524.30元(大写:贰拾贰亿陆仟陆佰捌拾万捌仟伍佰贰拾肆元零叁角整)。

    上述资金于2017年7月2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8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17年8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开户行               账户                 存储金额

江阴液化天然气集散

  中心LNG储配站

偿还收购青岛中天石  中国建设银行股

 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青岛  37150198641000000469  2,270,999,967.43元

 38.5%股权之借款       四方支行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

    注:上述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相关费用。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均投向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开展的项目,因此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二级及三级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东兴证券作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东兴证券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东兴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建行应当配合东兴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东兴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2、公司授权东兴证券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李刚安、陈海峰可以随时到建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建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东兴证券向建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东兴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建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3、建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东兴证券并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

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建行应及时以传真方

式通知东兴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东兴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东兴证券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建行,同时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建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6、建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东兴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东兴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东兴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东兴证券可以单方面终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7、《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自协议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东兴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8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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