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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 002427 证券简称: 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 停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已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 5月22日发布了《关于核实媒体信息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2017年5月26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自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和核实,上述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自2017年6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2017年6月22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以

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并

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确保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以下简称“《备忘录第14号》”)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自2017

年6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交易对手方为第三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预计以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部分股权。

    3、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属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

    4、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5月19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有人名称               总持有数量(股)         股份类别

号

  1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118,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             佳源有限公司                 56,580,800          人民币普通股

  3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瑞        10,121,911          人民币普通股

        阳201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杭州滨江西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670,665           人民币普通股

  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云7号单        5,101,819           人民币普通股

                  一资金信托

  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地22号        4,574,953           人民币普通股

                 单一资金信托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

  7   国投・聚宝盆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3,566,500           人民币普通股

                   信托计划

  8                 王斌                      3,387,440           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

  9   信托・启发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3,323,585           人民币普通股

                    托计划

 10                沈在林                    3,058,800           人民币普通股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有人名称               总持有数量(股)         股份类别

号

  1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118,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             佳源有限公司                 56,580,800          人民币普通股

  3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瑞        10,121,911          人民币普通股

        阳201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杭州滨江西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670,665           人民币普通股

  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云7号单        5,101,819           人民币普通股

                  一资金信托

  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地22号        4,574,953           人民币普通股

                 单一资金信托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

  7   国投・聚宝盆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3,566,500           人民币普通股

                   信托计划

  8                 王斌                      3,387,440           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

  9   信托・启发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3,323,585           人民币普通股

                    托计划

 10                沈在林                    3,058,800           人民币普通股

二、停牌期间相关工作进展

    自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停牌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备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要求及时对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三、申请继续停牌原因及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确保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备忘录第14号》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自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重组项目进展,争取在2017年7月22日前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申请延期复牌。

    如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将于2017年7月22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继续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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