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股份: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万顺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 300057 证券简称: 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9,664,7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00000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6月2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
年6月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32 杜成城
2 00*****383 李伟明
3 01*****070 杜端凤
4 01*****110 周前文
5 01*****868 蔡懿然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17
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三)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黄薇女士
咨询电话:0754-83597700
传 真:0754-83590689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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