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六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陕西金叶
摘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年度六届董事局第 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陕西金叶 科教集团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年度六届董事局第
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六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针对重组标的公司管理团队超额利润奖励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袁伍妹签订
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三项议案的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本次会议审议的三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公司本次董事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修订后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和取消针对重组标的公司管理团队超额利润奖励的措施,以及根据上述调整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有利于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修订意见,并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六届
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
王周户 刘书锦 聂鹏民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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