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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摘要:股票代码 : 002747 股票 简称: 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7-053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二期 股权激励 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7-053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6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82,737.7005万股的1.16%;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41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6月13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月17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74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960万股,向241名激励对象进行授

予,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前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

                                                      的比例         例

      袁琴        财务总监/董事         45           4.69%         0.05%

                      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915          95.31%        1.11%

        骨干(共240人)

          本次授予合计                 960          100.00%       1.16%

    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16年 12月 3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比未发生变化。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96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82,737.7005万股的1.16%,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在可解除限售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如下: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安排                        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限制性股票因公司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年3月3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 0438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7年3月2日

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7年3月2日止,公司实际已授予241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71.20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1.88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320.00 万元(大写叁佰贰拾万元整),资本公积为人民币5,221.88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年 6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17]3838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6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认为: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

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同时根据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由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对第

二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557,984,670.00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6,977,005.00元。截至2017

年6月7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551,584,670.00元转增股本;同时因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调整减少资本公积7,008,000.00元,增加股本6,400,000.00元,增加

其他应付款 608,000.00 元;合计减少资本公积 558,592,670.00 元,增加股本

557,984,670.00元,增加其他应付款608,0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6月13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7,377,005   78.24%    9,600,000    656,977,005    78.49%

3、其他内资持股        512,377,005   61.92%    9,600,000    521,977,005    62.3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503,208,405   60.82%       -       503,208,405    60.12%

     境内自然人持股     9,168,600    1.10%    9,600,000     18,768,600     2.24%

4、外资持股            135,000,000   16.32%       -       135,000,000    16.13%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35,000,000   16.32%       -       135,000,000    16.1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000   21.76%       -       180,000,000    21.51%

1、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0   21.76%       -       180,000,000    21.51%

三、股份总数           827,377,005  100.00%    9,600,000    836,977,005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83,697.7005万股摊薄计算,公司2016

年年报每股收益为0.08元/股。

     六、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参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关于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出权

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规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自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截至2017年6月12日,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陆续发布了2016年度业绩快报、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并发生了筹划及终止资产重组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扣除业绩快报、定期报告、重大事件等相关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期间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的时间后,公司不存在未能在60日内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工作的情形。

    九、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27,377,005股增加至836,977,00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派雷斯特”)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控股股东派雷斯特持有公司35.90%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派雷斯特持有公司35.49%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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