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沈阳机床
摘要:证券代码: 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7-52 沈阳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 交易异常波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7-5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沈机”,证券代码:000410)股票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7年6月
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公告;
2.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出具的《承诺函》,沈机集团承诺在 2018 年末之前将 i5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7年 6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出具拟将 i5 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承诺函的公告》;
3.沈机集团于2017年5月2日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7年 5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中国建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7.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询问,沈机集团近期存在的重大事项如下:
(1)与沈阳市国资委、中国建设银行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承诺于2018年末前将i5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宜已经本公司内部审议
通过并公开披露,该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批手续,本次发行能否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审批或实施风险,请认真阅读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并注意投资风险。
沈机集团于2017年 5月2日与沈阳市国资委、中国建
设银行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为意向协议,具体实施方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2017年6月2日,沈机集团承诺于2018年末前将下属
的 i5 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具体实施方案、获得相关审
批手续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已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2017年一季度报告。
4.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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