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吉林敖东
摘要:证券代码: 000623 证券简称: 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2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2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或“本公司”)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894,438,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894,438,433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2.4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94,438,43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62,769,96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
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6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91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 00*****942 李秀林
3 00*****940 朱雁
4 00*****931 郭淑芹
5 00*****945 李利平
6 00*****391 陈永丰
7 00*****346 杨凯
8 01*****488 张淑媛
9 01*****434 许东林
10 01*****344 王振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17年6
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1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送红股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9,620,178 7.78 20,886,053 90,506,231 7.7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24,818,255 92.22 247,445,476 1,072,263,731 92.22
三、股份总数 894,438,433 100.00 268,331,529 1,162,769,962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的处理,上表中派发红股数可能与实际略有差异,最终股份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162,769,962股摊薄计算,2016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4332元。
2、2016年7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吉
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相关内容,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12个月后可择机减持。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 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36个月内,解锁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时减持价 格不低于32元/股,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减持股份价格下限。36 个月后本集合计划可自由卖出所持股票。
据此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在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应调整减持股份价格下限为(32-0.3)/(1+0.3)=24.39元/
股。
九、咨询机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咨询联系人:王振宇、张海涛
咨询电话:0433-6238973
传真电话:0433-6238973
十、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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