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大洋电机
摘要:中山 大洋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 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7-05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6 年度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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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7-05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6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9,545,77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80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
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在披露权益分派预案之日(2017年3月18日)的总股本为2,368,851,824 股。
公司2017年5月8日完成51,000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且在2017年3月18日至2017年5
月24日期间,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累计行权744,950股。综上,公司总股本由2,368,851,824
股增加至现在的2,369,545,774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将不会再发生变化。按照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中“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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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的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的的总股本基数为
2,369,545,774股。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5 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38 鲁楚平
2
01*****686 鲁三平
3
08*****121 西藏升安能实业有限公司
4
01*****233 徐海明
5
08*****495 石河子市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08*****28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7
08*****614 西藏安乃达实业有限公司
8
08*****048 宁波韵升投资有限公司
9
00*****837 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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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0
08*****136 西藏中科易能新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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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4 熊杰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情况
1、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
配股和增发等事项,权益工具的数量或行权/回购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权益工具的数量或行权/回
购价格。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 6.878 元/份调整为 6.798 元/份;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将由 3.268 元/股调整为 3.188 元/股。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 12.355 元/份调整为 12.275 元/份,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将由 6.315 元/股调整为 6.235 元/股。
2、根据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将由 8.51 元/份调整为
8.43 元/份。
3、根据公司 2017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7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将由 8.51 元/份调
整为 8.43 元/份。
以上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行权/回购价格的调整,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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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金昌路 15 号
咨询联系人: 熊杰明、肖亮满
咨询电话:0760-88555306
传真电话:0760-8855903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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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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