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智度投资
摘要:证券代码: 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7-3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7-3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480,4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4号)核准,核准公司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发行231,742,395股股份,购买上海猎鹰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鹰网络”)100%股权、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复信息”)100%股权、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汇天下”)46.875%股权,支付现金购买Spigot,Inc.(以下简称“Spigot”)100%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核准公司向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6,146,372股股
份、向上海亦复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48,039股股份、向
计宏铭发行38,233,039股股份、向罗川发行3,542,780股股份、向袁聪发行
1,983,065股股份、向缪志坚发行713,012股股份、向徐锋发行868,983股
股份、向北京盈聚思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247,771股股份、向
上海易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行43,106,117股股份、向上海今耀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发行 32,658,882 股股份、向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发行
17,112,282股股份、向深圳市隽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20,688,352股股份、向
深圳市零零伍科技有限公司发行9,176,117股股份、向刘伟发行5,882,294股
股份、向深圳市来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5,803,941股股份、向深圳市前海信中
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490,176股股份、向昱烽晟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发行 2,745,176股股份、向上海翌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470,588股股份、向张丽芬发行2,470,588股股份、向深圳市前海新合力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797,176股股份、向潘耀坚发行1,646,823股股份、向
深圳市永兴正科技有限公司发行1,597,764股股份、向深圳市锋行天下科技有
限公司发行1,553,647股股份、向深圳市红煌科技有限公司发行559,411股股
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9,381,68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16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
交易对方 法限 12个月 24个月 36个月 48个月 60个月
数
亦复壹投资 4,248,039 12 212,401 212,401 849,607 2,124,019 849,611
计宏铭 38,233,039 12 1,911,651 1,911,651 7,646,607 19,116,519 7,646,611
智度德普 26,146,372 36 - - 7,843,911 13,073,186 5,229,275
罗川 868,984 36 - - 260,695 434,492 173,797
2,673,796 12 133,689 133,689 534,759 1,336,898 534,761
袁聪 1,983,065 12 99,153 99,153 396,613 991,532 396,614
缪志坚 713,012 36 - - 213,903 356,506 142,603
徐锋 868,983 36 - - 260,694 434,491 173,798
盈聚投资 1,247,771 36 - - 374,331 623,885 249,555
易晋网络 43,106,117 36 - 30,387,284 12,718,833
今耀投资 32,658,882 36 8,387,858 17,739,247 6,531,777
拉萨智恒 17,112,282 36 5,133,685 8,556,141 3,422,456
隽川科技 20,688,352 36 6,206,505 10,344,176 4,137,671
零零伍 9,176,117 36 9,176,117 - -
刘伟 5,882,294 36 1,764,688 2,941,147 1,176,459
来玩科技 5,803,941 36 5,803,941 - -
前海信中鼎 5,490,176 36 1,647,052 2,745,088 1,098,036
昱烽晟泰 2,745,176 36 823,552 1,372,588 549,036
上海翌卓 2,470,588 36 741,176 1,235,294 494,118
张丽芬 2,470,588 12 123,529 123,529 494,117 1,235,294 494,119
前海新合力 1,797,176 36 1,797,176 - -
潘耀坚 1,646,823 36 494,046 823,411 329,366
永兴正科技 1,597,764 36 1,597,764 - -
锋行天下 1,553,647 36 1,553,647 - -
红煌科技 559,411 36 559,411 - -
西藏智度 349,748,501 36 104,924,550 174,874,251 46,348,496
智度德普 69,633,187 36 20,889,956 34,816,594 13,926,637
合计 651,124,083 2,480,423 2,480,423190,376,361 325,562,043 130,224,833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5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2,480,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质押、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量(股) 股份总数 占总股本 占无限售条 份数(股)
(股) 比例 件股份比例
上海亦复 0
壹投资管
理合伙企 4,248,039 212,401 0.022% 0.068%
业(有限合
伙)
计宏铭 38,233,039 1,911,651 0.198% 0.608% 17,100,000
张丽芬 2,470,588 123,529 0.013% 0.039% 0
罗川 3,542,780 133,689 0.014% 0.043% 0
袁聪 1,983,065 99,153 0.010% 0.032% 0
合计 50,477,511 2,480,423 0.257% 0.789%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计宏铭和袁聪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数据为准。
3、本公告比例数值保留3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2016年公司各子公司全年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承诺净利润(万元) 实际净利润(万元) 业绩完成比例
猎鹰网络(人民 11,700.00 12,107.50 103.48%
币)
亦复数字(人民 4,550.00 4,654.06 102.29%
币)
Spigot(美元) 2561.00 2,561.82 100.03%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如下:
股东名 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称
一、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现时与智度投资、 正在履行中
上海亦复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
展任何与智度投资、上海亦复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智度投资、上海亦复构成同业竞争或可
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
三、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的5年内,本企业/本人及本企
业/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按实际发生交易获利金额的
10倍或按智度投资核算的上海亦复的实际损失金额的10倍向上海亦
复支付赔偿。本企业同意与本企业/本人按照在标的资产中的相对持
股比例优先承担上述赔偿义务,不足部分由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承担。
上海亦 四、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智度投资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且不可
复壹投 撤销之承诺。
资管理 如截至本企业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猎鹰网 2015 年度、
合伙企 络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则本企业相应取得的股 2016 年度亦
业(有 份,调整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复信息完成其
业绩承诺,实
限合 在法定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以下分期解锁方式履行: 现净利润分别
伙)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为人民币
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2016年度标的 3537.92万
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30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元 和
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5%; 4,654.06万
元;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履行了其至 根据亦复壹投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 资所做承诺,
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 截止2017年
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5%。 5月18日,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履行了其至 新增股份上市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 满十二个月,
可解锁其持有
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30 个工作日公司股份的
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5%;
股份数)的 20% 其余承诺仍在
(4)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 履行中。
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50%。
(5)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其他全部
未解锁部分股份。
一、本人/本企业成立至今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未 已履行完毕
履行承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以及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行
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
在任何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二、本人/本企业成立至今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有关的
行政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民事诉讼及仲裁的情形。
上述承诺均系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及遗漏之处,
本人/本企业愿就上述承诺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 已履行完毕
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计宏铭 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公司/本企
业/本人在智度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
为了保护智度投资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
人/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智度投资在人员、资产、业务、
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智度投资人员独立、资产
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智度投资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智度投资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
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现时与智度投资、上海亦复之间不 正在履行
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智度投
资、上海亦复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
接投资任何与智度投资、上海亦复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
的公司/企业。
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公司/企业所获相关收益将无条件地归智度投资享有;同时,若造成
智度投资、上海亦复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公司/企业将无条件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智度投资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且不可撤
销之承诺。
1、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 2015 年度、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016 年度亦
2、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 复信息完成其
业绩承诺,实
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人同意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 现净利润分别
锁转让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股份: 为人民币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3537.92万
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年度标的元 和
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 4,654.06万
元;
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根据张丽芬所
5%。 做承诺,截止
计宏铭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履行了其至 2017年5月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 18日,新增股
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 份上市满十二
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5%。 个月,可解锁
其持有公司股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履行了其至 份的5%;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 其余承诺仍在
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30 个工作日 履行中。
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的 20%。
(4)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
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50%。
(5)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其他全部
未解锁部分股份。
3、本人在转让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智度投资股份时,如担任智度投资
的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其减持股份数量还应遵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4、本人本次所认购智度投资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或深交所的审核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前述股份因智度投资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承
诺。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
述锁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如截至本公司/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公司/本人用于认购股 2015 年度、
份的猎鹰网络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则本公司/ 2016 年度猎
本人相应取得的股份,调整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 鹰网络完成其
业绩承诺,实
以任何形式转让。相应在法定限售期满后履行以下分期解锁义务:I. 现净利润分别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2015为人民币
年度、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2016 年度标的 9435.61万
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本公司/本元 和
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12,107.50
万元
5%;I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 根据张丽芬所
相应 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年度标的资 做承诺,截止
张丽芬 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个工作日起,本公司/本人 2017年5月
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 18日,新增股
II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 份上市满十二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 个月,可解锁
其持有公司股
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30 个工作日 份的5%;
起,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 其余承诺仍在
标的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的20%; IV.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 履行中。
十八个月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
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0%;V.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
满后,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他全部未解锁部分股份。
1、如截至本人取得智度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人用于认购股份 根据罗川/袁
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则本人相应取得的股份, 聪所做承诺,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截至本 截止2017年
人取得智度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 5月18日,
罗川/ 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则本人相应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 新增股份上市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满十二个月,
袁聪 2、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 可解锁其持有
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人同意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公司股份的
锁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股份: 5%;
(1)法定锁定期为十二个月的部分,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 其余承诺仍在
方式解锁: 履行中。
①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
部分的5%;
②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
满部分的5%;
③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
满部分的20%;
④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
满部分的50%;
⑤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
罗川/ 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2)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的部分,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
袁聪 式解锁:
①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
满部分的30%;
②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
满部分的50%;
③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
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3、如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
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可参照限售期为12个月的安排相应调
整法定限售期和分期解锁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情形
(二)关于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 (股)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一、限售流 651,702,083 67.48 -2,480,423 649,221,660 67.23
通股
1、首发后 55,340,584 5.73 -2,268,022 53,072,562 5.50
个人类限
售股
2、首发后 595,783,499 61.69 -212,401 595,571,098 61.67
机构类限
售股
3、首发前 578,000 0.06 0 578,000 0.06
机构类限
售股
二、无限售 314,008,699 32.52 2,480,423 316,489,122 32.77
流通股
其中未托 0 0 0 0 0
管股数
三、总股本 965,710,782 100.00 0 965,710,782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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