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万邦达: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 300055 证券简称: 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7-029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7-029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7年4月20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7年5月11日下午3:00在北京市海淀区新街

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长荣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

237,967,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7.50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237,952,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7.503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

代表股份1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1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37,955,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99.9947%;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27,313股,同意

1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681%;反对12,6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3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955,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99.9947%;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27,313股,同意

1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681%;反对12,6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3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955,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99.9947%;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27,313股,同意

1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681%;反对12,6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3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955,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99.9947%;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27,313股,同意

1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681%;反对12,6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3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65,184,815.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现金分配红利12,977,772.23

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237,955,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99.9947%;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27,313股,同意

1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681%;反对12,6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3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955,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99.9947%;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27,313股,同意

1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681%;反对12,6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3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懋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马宏继先生、梁艳君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懋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