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精锻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 300258 证券简称: 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2 江苏 太平洋 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2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7年5月10日下午14点30分,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15:00-2017年5月10日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长夏汉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人,代表股份265,730,67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6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236,438,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38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
股份29,291,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3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现场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2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84,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报告获得通过。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2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84,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报告获得通过。
3、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2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84,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报告获得通过。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2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84,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报告获得通过。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06,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2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61,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7%;反对2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预案获得通过。
同意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050万元(含税)。
6、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2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84,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不超过 22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同意以
资产抵押、信用、保证、担保、质押、承兑等方式向各家银行借款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用于技改投入、新建项目支出、补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及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其他用途;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借款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7、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度-2019年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06,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2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61,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7%;反对2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2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84,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2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84,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1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夏汉关 同意股份数:264,084,895股
10.02.候选人:周稳龙 同意股份数:264,084,895股
10.03.候选人:朱正斌 同意股份数:264,084,895股
10.04.候选人:黄静 同意股份数:264,084,89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夏汉关 同意股份数:39,539,771股
10.02.候选人:周稳龙 同意股份数:39,539,771股
10.03.候选人:朱正斌 同意股份数:39,539,771股
10.04.候选人:黄静 同意股份数:39,539,771股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夏汉关先生、周稳龙先生、朱正斌先生、黄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王长明 同意股份数:264,084,895股
11.02.候选人:谢谈 同意股份数:264,084,895股
11.03.候选人:郭民 同意股份数:264,084,89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王长明 同意股份数:39,539,771股
11.02.候选人:谢谈 同意股份数:39,539,771股
11.03.候选人:郭民 同意股份数:39,539,771股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王长明先生、谢谈先生、郭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二、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任德君 同意股份数:264,084,895股
12.02.候选人:钱后刚 同意股份数:264,084,89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任德君 同意股份数:39,539,771股
12.02.候选人:钱后刚 同意股份数:39,539,771股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任德君先生、钱后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十三、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706,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2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61,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7%;反对2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度,每位独立董事5万元/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余飞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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