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42:中昌数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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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 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2017-5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2017-5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湾路798号新长岭大酒店
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9,485,6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4.89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黄启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1人,董事王霖、谢晶、田传钊、陈锡年、严法善、
应明德、刘培森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邬海波、胡庭发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9,485,515 99.9999 100 0.0001 0 0
2、议案名称: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9,485,515 99.9999 100 0.0001 0 0
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9,485,515 99.9999 100 0.0001 0 0
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9,485,515 99.9999 100 0.0001 0 0
5、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9,485,515 99.9999 100 0.0001 0 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9,485,515 99.9999 100 0.0001 0 0
7、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9,485,515 99.9999 100 0.0001 0 0
8、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9,485,515 99.9999 100 0.0001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公司2016年度 100 50 100 50 0 0
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 2017 100 50 100 50 0 0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7 关于2016年度 100 50 100 50 0 0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
案
8 关于补选公司 100 50 100 50 0 0
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该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程、张晓枫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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