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关于董事简历的补充公告
来源:盛路通信
摘要:证券代码: 002446 证券简称: 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7-01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简历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7-01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简历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4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杨振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振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其简历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杨振锋先生,1966年2月出生,1988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专
业。1988年至1998年任职于中电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所,曾任研究室主任,
在职期间曾获“优秀青年”称号。1998年10月创建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担
任董事长及总经理。2008年至今担任南京市玄武区政协委员。
杨振锋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5.01%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振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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