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18: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光大银行
摘要:股票代码 : 601818 股票 简称: 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28 中国光大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5月2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乔志敏独立董事、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谢荣独立董事、徐洪才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唐双宁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具体方案:
(一)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定价基准日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限售期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唐双宁、高云龙、张金良、马腾、李杰、章树德、李华强董事在本议案各项表决中均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2017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2017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和华侨城集团公司认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认购中国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之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唐双宁、高云龙、张金良、马腾、李杰、章树德、李华强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二)关于华侨城集团公司认购中国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H股股
票之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免于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唐双宁、高云龙、张金良、马腾、李杰、章树德、李华强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H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唐双宁、高云龙、张金良、马腾、李杰、章树德、李华强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2017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涉及关联/关连交易事项的
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唐双宁、高云龙、张金良、马腾、李杰、章树德、李华强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三、四、六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确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薪酬
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乔志敏、谢荣、霍霭玲、冯仑独立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议案。
九、《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资本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
大会、2017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
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按照内地、香港两地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全权处理与筹备、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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