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伟星新材: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 002372 证券简称: 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7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其实施距离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5,696,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先按每10股派6.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775,696,740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008,405,76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4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7年4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

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

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4月28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或代管: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3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                08*****860          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00*****381          章卡鹏

          4                01*****095          张三云

          5                00*****454          谢瑾琨

          6                01*****267          金红阳

          7                01*****529          屈三炉

          8                01*****041          施国军

          9                01*****105          谭梅

         10               01*****162          陈安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4月20日至登记日:2017年4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4月2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3,329,176   12.03%    27,998,753    121,327,929   12.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82,367,564   87.97%   204,710,269    887,077,833   87.97%

三、总股本          775,696,740  100.00%   232,709,022  1,008,405,762  100.00%

    八、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1,008,405,762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公司每股净

收益为0.65元/股。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229号        咨询联系人:李晓明、章佳佳

    咨询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电话:0576-85305080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