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82:新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新钢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 600782 证券简称: 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3 新余 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6 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7年4月6日发出。会议由董
事长夏文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公司董事王洪先生、董事胡显勇先生、林锋女士因公务出差,分别委托公司董事熊小星先生、毕伟先生、夏文勇先生出席会议,代为行使董事职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5,923,198.2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9,592,319.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5,204,733.55 元,扣除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41,803,443.1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9,732,168.79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公司2016 年 末总股本
2,786,896,2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5,737,924.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国栋、梅君敏、鲍劲翔和姜晓东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夏文勇、熊小星、王洪、胡显勇、刘传伟、毕伟回避表决该议案。(详情见《新钢股份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通
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在银行流动资金授信规模内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及资金的良好运作,根据商业银行流动资金信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文勇先生在银行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内办理信贷等业务,办理授信总金额人民币123.46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6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王国栋、梅君敏、鲍劲翔和姜晓东事前对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林锋女士的辞职信,林锋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林锋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林锋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林锋女士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杨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驻外分支机构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效率,提高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驻外分支机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建优特钢带加工配送中心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钢铁产品附加值,发展钢材延伸加工板块,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同意公司投资新建优特钢带加工配送中心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新钢国贸公司收购新钢进出口公司和上海贸易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理顺管理关系,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将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打造成为集贸易、融资功能为一体的国际贸易平台,拟由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购新钢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新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贝卡尔特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贝卡尔特(新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保证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对现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相关修订。
(详情见同日披露的《新钢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钢股份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涛先生简历,男,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汉
族,毕业于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2年8月-2006年12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市分行信贷员、
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住房金融业务部科员、监控管理科经理。2006年12月--2014年4月,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个人银行发展管理部总经理、南昌分行直属业务三部总经理兼宜春分行筹建组负责人、南昌分行合规部总经理。2014年4月--2016年10月,历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风险总监、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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