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92:大晟文化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宝诚股份
摘要: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审议的会议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孙公司宝诚红土参与设立文化产业基金能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快速发展的投资并购市场的回报。从长远看可帮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并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何素英 胡劲峰 李天明
2017年4月12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