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光正集团
摘要:光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9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9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17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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