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四川双马
摘要:证券代码: 000935 证券简称: 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7-27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7-27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会议于2017年3月31日下午2:00在四川省都江堰市青城山镇豪生路33号青城豪生国际酒店一号楼二楼瀛洲厅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4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4,151,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3,333,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17,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24,151,18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24,139,6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2,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75%;反对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87%;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38%。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24,151,18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24,142,8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5,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6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38%。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24,151,18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24,140,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8,9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3,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52%;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8,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3%。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24,151,18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24,140,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8,9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3,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52%;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8,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3%。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24,151,18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24,123,0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1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17,2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5,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17%;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6%;弃权17,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87%。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24,151,18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24,140,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8,9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3,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52%;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8,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3%。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预算方案》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24,151,18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24,146,6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2,2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79%;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7%;弃权2,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4%。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发展战略》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24,151,188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24,147,2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2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0,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90%;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2,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4%。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成、唐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其他。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