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尤夫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 002427 证券简称: 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六次监事会于2017年3月27日在公
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17
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胡运丽、陈永火、潘清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运丽女士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总资产
5,735,874,297.80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7.02%;实现营业收入 2,460,089,491.91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616,157.87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68.54%;基本每股收益0.42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55.5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浙江尤夫高新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48,895,010.04元,按公司2016年净利润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14,889,501.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的总额为429,830,959.37元。
鉴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并根据《公司章程》的分红政策,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6年 12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98,154,658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共计派发7,963,093.1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同意公司续聘其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 1063号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拟选举张林先生、银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张林先生、银奔先生的简介详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29日
附件:
监事会成员简介:
张林: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历。先后
在上海水仙能率(中日合资)有限公司、飞利浦光磁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宝丽来影像(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百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李先生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2011年2月2013年2月,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孵化器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2013年2月,创办江苏普理新材料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银奔: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3
年6月至2015年4月在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职;2015年5月至
2016年12月在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职;2016年1月至今在公
司证券事务部任证券事务助理。
截至目前,银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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