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来源:天源迪科
摘要:证券代码: 300047 证券简称: 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17-19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 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17-19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源迪科”)于2017年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方超、宋丁、邸昌国、杨雪、陈亮、张昊、陈亚南、简锐、曾雅琪、石建军、朱孟祥共十一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2.20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原授予价格即每股8.66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57,955,482股变更为357,733,48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 1月 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主张《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项下的权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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