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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 300232 证券简称: 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 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洲明”)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8号)核准,公司已向林�撤妗⒅荟�、孙红霞、前海大宇定增2号私募基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185,60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319,999.3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27,884.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792,114.73元。2016年9月22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将人民币322,792,114.73元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6〕3-127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大亚湾商用LED超级电视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2,792,114.73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共计                          322,792,114.73

    二、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情况,“大亚湾商用LED超级电视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广东洲明。为了更好地推进“大亚湾商用LED超级电视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拟使用222,792,114.73元的募集资金向广东洲明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洲明的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100,000,000元变为人民币322,792,114.73元。

    2、本次增资事项审批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就本次增资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增资事项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撤�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公司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三路(中海科技惠州工业园)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一般经营项目:LED系列产品的销售、生产、研发及其产品的安装工程、软硬件开发、集成;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用能状况诊断、节能改造、节能项目设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与服务。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74,138,081.85          197,415,900.21

          负债总额           185,179,885.96          149,583,597.12

           净资产             88,958,195.89           47,832,303.09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营业收入            32,005,464.36           40,685,696.09

           净利润              985,110.42             -3,921,940.70

    注:截至2015年12月31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增资222,792,114.73元,用于“大亚湾商用LED超级电视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为了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广东洲明进行增资用于“大亚湾商用LED超级电视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主营业务,扩大产品产能,丰富产品线和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高端产品供应能力及研发实力,同时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有助于继续提升自身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市场影响力。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广东洲明作为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东方花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广东洲明及相关各方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管。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增资222,792,114.73元用于“大亚湾商用LED超级电视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为了更好地推进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故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进行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要求,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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