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迪瑞医疗
摘要:证券代码: 300396 证券简称: 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17-001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证券代码:300396 证券简称: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17-001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1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82%;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8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为46,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37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34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325号)同意,2014年9月10日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迪瑞医疗”,股票代码“30039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61,340,000股。
201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14年12月
31日的总股本61,3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92,01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3,350,000股。
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4月23日实施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53,350,000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
106,839,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510,62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0.3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作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张兴艳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同时,若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自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月13日。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1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82%;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8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件股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张兴艳 12,500 12,500 12,500 注1
注1:张兴艳女士历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7月10日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2015年7
月13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
张兴艳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限售条件股票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2%。张兴艳女士所持公司股
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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