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来源:纳川股份
摘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198 证券简称: 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3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3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27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股东刘炜先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刘炜先生于2016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6年12月27日 6.36元/股 79万股 0.0766%
刘炜
合计 - - 79万股 0.0766%
自2014年9月15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减持,股东刘炜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359,340 5.0758% 51,569,340 4.9992%
刘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359,340 5.0758% 51,569,340 4.99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没有违反《上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刘炜先生持股比例为4.9992%,不再是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公司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刘炜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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