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CPI权重调整专题:别想复杂了!

1、 旧口径的食品权重占比下调 3.2%,并非 10%。 新的食品烟酒“大类”中的食品仅作为一个“中类”。 换句话说, “中类”分项中的食品将不再包括“茶及饮料”和“在外餐饮”两项,该两项将升级为“中类”,即与“食品”为同级。 此前旧口径的食品(即包含饮料和在外就餐)权重为 33.8%, 1 月旧口径的食品权重为30.6%,占比降幅为 3.2%, 旧口径的非食品占比上升 3.2%。食品烟酒大类的比重总计为 30%, 我们预计食品的占比约为 20%、烟酒为 2.8%、茶及饮料和在外餐饮为 7.2%。 容易混淆的是, 常说的食品和非食品的划分中,此处食品为狭义口径, 不包含饮料和在外餐饮,即“食品”中类,占比约为 20%。

2、基期轮换和权重调整的影响有限, 根据当前已有数据, 我们测算 1 月通胀被压低 0.09%, 而不是有些观点认为的 0.2%-0.3%。 统计局测算的基期轮换影响0.08%,我们认为该影响也包含权重调整对通胀的影响。误解在于对于食品旧口径的理解不清,而被食品非食品的划分迷惑。茶及饮料和在外就餐此前包含、今后也仍然包含在食品烟酒的统计中,只是不再统计入我们常说的食品非食品划分中的狭义“食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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