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隆达A: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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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公告编号:2017-79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公告编号:2017-79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14: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19号亮马桥外交办公大楼D1座3层7号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安礼如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上午9:
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7年12月24日15:00至2017年12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819,063,4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77.67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7,814,06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33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811,249,439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3425%。
2.B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18人,代表股份1,325,531股,占上市公司B股股
份总数的0.79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325,531股,占
上市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0.79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上市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8,180,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34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7,814,06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33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66,4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156%。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修订
的议案》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8,964,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98,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5,5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8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22%;反对98,8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8,964,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98,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5,5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
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8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22%;反对98,8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各独立董事分别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3.01 选举汤云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8,905,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5,5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22,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89%。
2. 表决结果:汤云为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席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8,827,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5,5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944,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49%。
2. 表决结果:席真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7年 12月 8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康娅忱律师、刘瑞元律师
3.结论性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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